鹿城区发布了《鹿城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实施细则》,实现了鹿城房票全市跨区通用。根据细则内容,被征收人可以使用房票购买鹿城区行政区域内或外的政府统筹房或商定商品房,不受区域限制,实现了全市跨区通用的目标。这一举措增加了房票的灵活性,让拆迁户有更多的购房选择。
根据购房时间和类型的不同,购房奖励也有所差异。购买鹿城区内政府统筹房或商定商品房的,购房奖励分别为15%、10%、8%、5%;购买鹿城区外政府统筹房或商定商品房的,购房奖励分别为7.5%、5%、4%、2.5%。也就是说,越早使用房票购房,能得到的购房奖励越高,这一措施既能让拆迁户尽早使用房票购房,又能促进楼市去库存。
此外,房票使用人可以申请变更一次使用人,变更对象范围限于《民法典》规定的近亲属。变更后的房票使用期限、权益金额等保持不变。这一举措可以满足拆迁户的个人需求,也可以解决短期内资金紧缺的问题。
细则还规定了房票的发放额度、使用期限和期满处置等。实施单位在启动房票结算协议签订前,应报请区人民政府核定房票预发额度,同一项目根据协议签订先后顺序发放房票,额满即止。房票使用期限为24个月,如果24个月内房票权益金额未使用完毕且房票使用人仍有购房意愿,可以向实施单位申请延期12个月。
鹿城房票实现全市跨区通用的举措对鹿城拆迁户和温州楼市都是重大利好。这一举措的灵活性和购房奖励制度的设定,既满足了拆迁户的个人需求,又促进了楼市的活跃。相信这一举措的成功实施,将会引领其他区域效仿,实现房票的全市跨区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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