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城区发布了《鹿城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响应市政府的新房票政策。根据细则,鹿城拆迁户可以使用房票购买政府指定的房源,包括鹿城区行政区域内政府统筹房或商定商品房以及鹿城区行政区域外政府统筹房或商定商品房。换言之,拆迁户可以根据自身喜好和实际需求在全市范围内灵活选择购房。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买鹿城区和买非鹿城区的项目,购房奖励有区别。房票购房时间自出票之日起分为6个月内、12个月内、24个月内、24个月后(仅限延期对象)四档。根据购房类型和时间不同,以购房所使用的权益金额按如下比例计算购房奖励:购买鹿城区行政区域内政府统筹房或商定商品房的,购房奖励分别为15%、10%、8%、5%;购买鹿城区行政区域外政府统筹房或商定商品房的,购房奖励分别为7.5%、5%、4%、2.5%。
可以看出,鹿城一方面鼓励拆迁户尽快使用房票,尽量在一年内买房,另一方面引导拆迁户购买鹿城区的房。同条件下,买政府统筹房和商定商品房的奖励一致,这在其他区域政策中较少见,这利好拆迁户,可以根据预算、需求灵活选择,相对商品房来讲,安置房有提供小面积,总价更低。
此外,鹿城房票使用期限内允许变更一次,变更对象范围限于《民法典》规定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变更后的房票使用期限、权益金额等保持不变。
鹿城区发布的《鹿城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为拆迁户提供了更多选择的购房方式,并且通过购房奖励等政策引导拆迁户购买鹿城区的房源,以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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