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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新政:房票跨区用,购房享15%奖励

来源:吉屋   2024-06-04 08: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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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新政:房票跨区用,6月内购房享15%奖励

温州市住建局就《关于加快推进温州市区房屋征收实施房票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新房票政策与现行房票政策相比,变化比较大,主要内容梳理如下:市区范围内可跨区使用,包含鹿城、龙湾、瓯海、洞头、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拿到房票越早买买房,奖励越高。在出票之日起6个月内购房的,给予15%以内奖励。一系列优惠政策,包含金融支持、教育保障、税收优惠等。

房票定义与价值

房票是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根据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规定,将征收补偿权益量化后,由房票使用人在一定期限内用于购买房屋的结算凭证。房票价值包括权益金额和本意见中的房票奖励。权益金额为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权益的量化,具体由各区政府自行确定。

房票使用规则与期满处置

房票使用期限自出票之日起计算,期限为24个月。房票使用人在出票后24个月内未购房但仍有购房意愿的,可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提出延期申请,房票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房票使用人购买本意见所列房源并签订购房协议的,一次性给予24个月临时安置费,并可根据购房时间给予不同比例的奖励。房票使用人在房票使用期限内已购房的,剩余房票价值的兑付应扣除未使用权益金额部分的房票奖励。房票使用人在房票使用期限内未购房的,按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方式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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